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我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经学校研究启动2023年度哈尔滨商业大学“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并在近5年内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SCI、EI、SSCI、CSSCI) 1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中国科学引文 数据 (CSCD) 发表论文2篇;主持厅局级以上项目1项(不含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或获得厅级科研奖励1项;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青年后备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优先。
(三)智库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能力,从事过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发表过《智库专报》《成果要报》《决策参考》等相关要报者优先支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成果转化专项计划。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职务成果已完成80%以上,申请人具有授权专利,申报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市场转化价值,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成果转化并取得一定的效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自筹经费支持计划。按照(一)到(四)类项目要求执行。
以上计划的申报人主要面向教学和科研一线教师,各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该计划(不含2023年8月申请结项的校内课题)。近五年撤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该计划。申报人年龄和成果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期。
二、资助额度
(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二)青年后备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为2万元。
(三)智库人才专项计划。资助金额1万元。
(四)成果转化专项计划。资助金额3万元。
(五)自筹经费支持计划。由学院从创收经费中支出,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类项目。
研究经费使用期限到2024年10月份,剩余经费收回统筹。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申请书》(附件2),A4双面打印,白皮胶装,一式3份;
2.《项目简介》(附件3),A4双面打印,一式3份;
3.《学院初审意见》(附件4-1)及《项目推荐名单》(附件4-2)一份。
4.每一个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放置一个文件夹并按“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上述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3点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张帅OA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帅 窦博鑫 刘红娜
电话:848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