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下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及《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2023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请各有关院部根据《指南》中各科学部提出的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结合国家重大需求,以及学科建设和教师自身科研优势,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刚刚召开的“2023年度国家级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会”的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充分动员,提数量、重质量,积极推动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简历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秘书申请开户。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仍然实行全面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务必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学院制定项目申报计划表,根据项目时间安排,聘请学科领域专家对项目选题、内容等进行指导严格把关,提升申报质量。
4.拟申报项目的教师进入“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微信群”,后续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将在此群发布。
2023年申请需要特别注意:
(1)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2)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3)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今年对非高级职称人员的限项做了新的规定。
5.2023年应完成项目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此前已通知相关学院秘书),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报送和截止时间
1. 申报人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然后登陆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撰写,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
2. 我校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2023年度国自然项目我校科研处集中接收工作自2023年3月1日——3月13日16时截止。各院部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汇总表提交给科研处(相关汇总表附件将于开学后由OA网发布)。
3. 2023年度项目结题我校科研处集中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16时前。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装订纸质版(一式三份),于3月4日下班前提交给科研处。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相关材料下载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https://www.nsfc.gov.cn/),可从官网的“项目指南”栏目中下载。
需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附件2:《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3: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咨询微信群二维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博鑫、张帅
联系电话:84892086,848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