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及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共涵盖马列·科社、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应选择一门学科为主进行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申报指南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

二、项目类别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等4个类别。智库项目是指省直各厅局委托的重点研究课题,仅限省重点培育智库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研究成果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性。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智库项目2.5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

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项目结项

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智库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鉴定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注重成果转化,应用类项目结项时须附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转化的不予结项。研究成果符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鉴定适用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五、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6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

纸制版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以申请书+姓名活页+姓名命名,同时,将申请书”“活页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系统数据填报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7月10日。

六、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7月10日上午将纸质《申请书》《活页》,加盖公章的学院初审意见(附件7)及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附件8)统一报送到科研处;并将《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刘红娜OA邮箱。

联系人:刘红娜

联系电话:84865483  13936563026

科研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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