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起,个人科研成果(如论文、论文被检索机构索引、项目、获奖、要报、专利、参加学术会议等)要求在出版或立项的一个月内登记到科研信息系统,从今年起科研处将在不再单独统计科研成果,所有校内外的项目评审、立项、绩效和考核等科研数据以科研系统为准,科研处每一个月向所在学院公布成果汇总表。如在操作过程中遇见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秘书。
要求1:成果第一人为登记负责人,所有成果要求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
要求2:行政、教辅人员成果审核在相关学院。
要求3:所有成果要求上传证明附件,由学院初审通过,科研处复审。
要求4:为了更精准掌握个人科研情况,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以便精准支持。
具体操作请认真参看附件1、2。
科研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