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3-29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刚接到省委规划办新发布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新《管理办法》对项目指南征集、申报条件、经费管理、中期检查,以及项目的结题,与以往有了较大变化。尤其是针对项目中检与项目结题,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本《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哲学社科项目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管理办法》。
附件: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