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项鉴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所有在研的以及第一次结项未通过的项目,如达到预期成果要求,均可提交结项材料。
二、结项审核要点
1.课题名称不得改变。指结项审批书的课题名称需与原申请时名称一致。
2.成果形式不得改变。专著类、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外,其阶段性成果要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以专著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5万字;以研究报告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三万字。论文集类成果发表文章不少于5篇(含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同时写一个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
3.研究类型不得改变。应用类研究需提供应用转化材料及证明,未提交者不受理结项。
4.成果字数需符合要求。要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量,上报结题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原设计字数5000字。
5.课题组成员调整需要经过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增加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需在结题前至少3个月提交。
6.成果不得弄虚作假。成果需与项目研究主题有直接联系,发表时间需在项目在研期内,不得出现虚构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等情况。
7.以专著、研究报告结题的课题,查重报告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25%。论文集结题不需要查重报告。查重需到政府承认的部门(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702室,联系电话:0451-51920669,51920619)
三、结项提交材料
《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1份查重报告、4套项目最终成果(含匿名3套)和4份最终成果简介(含匿名3套)。按照附件1中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要求:每人全套纸制版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标注哈尔滨商业大学+学院+姓名;电子版(命名哈尔滨商业大学+姓名)以及汇总表(附件2,秘书统一填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刘红娜OA邮箱。
以上所有纸制版材料还需要额外增加一份,学校存档。
四、截止日期
所有材料签名和填写日期,并将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盖章部分通过财务处和审计处检查合格后加盖公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各学院结题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科研处,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25日中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红娜
联系电话:84865483,13936563026
附件1:结项有关资料下载
附件2:汇总表
科研处